南京讨债公司解读民间借贷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尽管债权人持有借方票据,法院仍然可以根据债务人提供的记录数据确定债务已经清偿。
26.债权转让通知
债权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的转让,也具有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限制、管辖权和证据
27.超过法定时效
当贷款人起诉超过两年时,债权人的权利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28.记录催款凭证
贷款人提供的包含催款内容的记录可作为确定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
29、暂住证和管辖权
根据暂住证上的暂住地地址,可以确定债务人的惯常居住地,从而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
30.合同履行地和管辖权
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点没有约定的,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1.测谎的有效性
当主债权数额有争议时,依法测谎的结果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企业间贷款合同的效力
32、企业间借贷的有效性
企业间贷款不属于生产经营企业之间的正常借贷行为,应视为无效合同。
33.借用企业自有资金
企业自有资金贷款合同不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的,不应视为无效。
34.政府投资公司借款
地方政府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设立的投资公司签订的企业间贷款合同可以视为有效。
35.无效企业借款占用费
企业之间的贷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可按银行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36.企业无效贷款利息
贷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资金占用损失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计算支付。
民间借贷与刑事犯罪
37、刑事立案和驳回起诉
如果债务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已立案调查,债权人的诉讼可能被驳回。
38.筹资欺诈和驳回起诉
集资诈骗罪涉及的金钱不是真正的贷款关系,也不是民事纠纷。
39.刑事犯罪与合同效力
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当然不影响借贷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的效力。
4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为筹集经营和设备购置资金,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允许支付高额利息和非法或变相吸收不特定多数存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1.集资诈骗罪之一
虚构集资目的,以高额利润为诱饵诈骗集资被害人,构成集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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